12月1日,经县编委会审核,县委、政府同意,印发了各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根据各乡镇特点,对机构、编制进行了重新设置和核定,优化了机构设置和编制资源配备,明确了职责重点,理顺了职责关系,赋予了乡镇必要的人权和事权,提高了乡镇的服务功能。凸显五个特点:
一是实行了领导交叉任职。我县充分考虑各乡镇工作实际情况,在有利于乡镇发展的前提下,对领导任职实行两种模式。5个乡镇实行党委书记兼人大主席,乡长兼副书记。8个乡镇实行党委书记、乡(镇)长“一肩挑”,其余领导也实行交叉任职。夯实了基层领导基础,充实了基层力量,也减少了财政支出,降低了行政成本。各乡镇均设纪委书记,加强了监督职能。
二是部门派驻机构实行跨区域设置。根据地域面积,人口、交通等特点,乡镇农业科技服务中心、乡镇林业工作站、乡镇水利工作站实行跨区域设置,分别为县农牧局、林业局、水务局派出机构,畜牧兽医工作站按照“一乡(镇)一站”设置,为农牧局派出机构。扩大了服务半径,方便了群众办事,优化了发展环境,并使专业技术人员从乡镇繁杂的事务中解脱出来,有利于专业水平的提高。
三是各乡镇行政机构和事业机构人员岗位实行扁平化管理。具体岗位由各乡镇根据其工作需要自己设定,人员实行竞聘上岗,工作人员考核由乡镇考核,部门派驻机构实行主管局和乡镇“双重管理”。每个人岗位职责明晰,责任明确,激活了乡镇用人机制,提高了干部积极性,增强了干部的责任意识。
四是突出民生和公共服务。设置了新农村建设与信息服务中心(挂特色产业办公室、劳务工作站牌子),有利于支持乡镇特色产业发展,有效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农民收入。设置民生服务中心,对关系农民最直接利益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乡镇财务管理、财政直补等实行“一站式”服务。简化了工作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增强了应变能力。
五是完善考核管理机制。对派驻机构及工作人员由派出部门、乡镇、服务对象共同参与进行考核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了对派驻机构的协调和监督。考核时把乡镇、村委会和农民群众的评价作为一项主要依据,使考核的重点从注重形式和过程转向了注重成果和绩效,充实了基层工作的力量,注入了活力。 (隆德县编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