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严把初评意见和自评总结两个环节
按照宁编办发[2011]84号文件精神,固原市编办及时印发了《关于做好市直事业单位评估工作的补充通知》,对市直事业单位自评工作进行再次部署,严把“提出初步评估意见”和“汇总完成自评总结报告”两个环节,要求主管部门对所属事业单位的自评报告及自评表认真把关、严格审核。在事业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各主管部门对所属事业单位的职责配置和履行职责、机构编制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制度落实和实际运行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填写了《事业单位评估反馈意见表》,形成了部门事业单位自评总结报告,客观公正地评价了所属事业单位,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存在问题,提出了评估建议。截止目前,固原市市直事业单位自评阶段基本结束。(固原市编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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