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管理新模式 构建工作新机制 红寺堡区努力提高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为了加强基层财务管理服务工作,从根本上解决乡镇、学校和行政村财会专业人员短缺、财务管理工作不规范的问题,红寺堡区创新管理体制,探索建立村财、乡财、校财(简称“三财”)由区直接管理的新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调整管理体制,着眼科学管理要编制。红寺堡区针对金融机构少、服务模式滞后以及财会专业人员短缺的现状,为节约资金、整合资源,推动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民主化建设,实现惠民政策和惠农资金规范、透明运行,于2011年8月探索建立“三财”管理中心,在实行乡财区管的基础上,将村财、校财管理调整由区直接管理。管理中心设置后,从乡镇、学校财会人员中抽调12名工作人员,充实到“三财”管理中心,负责具体的工作任务。管理中心承担教育补贴、家电下乡、粮食直补、退耕还林、良种补贴等各项惠民惠农资金的管理、支付,负责辖区乡镇、行政村(居委会)、学校的经费申报、支付和监督管理,确保各项资金及时、足额、安全支付,有效实现了“管人、管收、管支、管物、管票”的统一管理。
二、改革运行机制,着眼创新管理解难题。管理中心采取委托代理服务的方式,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实现对乡镇、行政村、学校的财务工作全方位监管。一是为乡镇、行政村(居委会)、学校单独建账立册,进行会计核算,加强财务稽核。二是代理资金的日常管理,对委托单位的会计档案进行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三是代理乡镇、行政村(居委会)、学校的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的编制、审核,负责财务公开。规范了业务流程,确定了单位研究、财务负责人报签、经办人报账、报账员初审、中心稽核审查、中心会计复核六个程序,使各单位一切开支均处于民主监督之下,切实杜绝了资金使用方面的违法违纪行为。
三、规范管理方式,着眼科学管理提效率。“三财”管理中心实行制度化、精细化管理。一是大力推行“阳光财务”,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理,明确办事流程、审批程序、办事权限和办结时限。二是定期反馈财务公开资料和各类财务信息,使政府和委托单位对经费明细、使用情况等做到一目了然,自觉接受监督。三是制定了窗口服务制度、办事登记制度、岗位责任制、文明办公制度及考核制度,并印制办事须知,设立政务公开栏,确保管理中心的各项业务有章可循,规范运作。四加强网络信息技术应用,结合地方财务工作实际状况,积极开发软件,将财务决算报表、固定资产报表等常用模板格式导入行政事业财务专版软件,结束了红寺堡区教育系统、乡镇、村级账务手工记账的时代。同时,通过对中心财务人员进行财务软件、财务业务知识和财务职业道德等的系统培训,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红寺堡区“三财”管理中心通过整合资源,创新机制,规范了基层财务管理,强化了对各项惠民惠农资金的监管,实现了转变职能、提高效能、规范管理的综合成效。
一是推进了政府职能转变。通过职能调整,着力把财务管理这一乡镇、学校、行政村管理不规范的事情转移出去,强化了政府对乡财、村财及校财的管理服务职能,将政府对农村基层财务管理工作由被动管理转变为主动服务、由事后监督转变为事前预防,更新了政府管理服务理念,推进了服务型政府、法制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后,新体制从根本上解决避免了过去因点多面广、人员复杂导致的基层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有力得提升了政府的公信力。
二是优化了编制资源配置。“三财”管理中心现有财务工作人员12名,承担起原教育系统74所学校、4个乡镇、57个行政村共135名财务人员所承担的工作,盘活了机构编制资源,提高了编制资源使用效益,节约了行政成本,提升了行政效率,为破解新形势下事多人少的矛盾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提供了示范。
三是创新了财务运行机制。通过委托代理服务和推行政务公开,在政府与乡村、学校之间搭建一个公共管理服务平台,基层财务工作从目标管理转变为过程控制、动态跟踪,并逐步形成了服务、管理、监督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从机制上保障了基层财务管理法规制度的落实,弥补了基层财务管理工作中的盲点和薄弱环节,拓宽了财务监督的渠道,强化了财务监督力度,提高了政府面对面管理服务基层的能力。
四是强化了财政资金的监管。实行“三财”集中统一管理,规范了乡村、学校的财务基础工作和秩序,提高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基层单位收支活动,包括固定资产的验收、政府采购等与财务有关的工作都处于中心监控之下,将财务审批和支付“剥离”,有效防止了财务支出的随意性,杜绝了挤占挪用公款、专项资金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发生,增强了基层财政的风险防范能力。
红寺堡区“三财”管理运行模式,不仅探索了机构编制管理新的模式,提高了编制资源使用效益,节约了行政成本,提升了行政效率,而且改变了落后的管理方式,转变了干部群众的观念,增强了政府公信力,有效地减少了群众上访事件的发生,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为推动基层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重要的借鉴作用。
为了加强基层财务管理服务工作,从根本上解决乡镇、学校和行政村财会专业人员短缺、财务管理工作不规范的问题,红寺堡区创新管理体制,探索建立村财、乡财、校财(简称“三财”)由区直接管理的新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调整管理体制,着眼科学管理要编制。红寺堡区针对金融机构少、服务模式滞后以及财会专业人员短缺的现状,为节约资金、整合资源,推动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民主化建设,实现惠民政策和惠农资金规范、透明运行,于2011年8月探索建立“三财”管理中心,在实行乡财区管的基础上,将村财、校财管理调整由区直接管理。管理中心设置后,从乡镇、学校财会人员中抽调12名工作人员,充实到“三财”管理中心,负责具体的工作任务。管理中心承担教育补贴、家电下乡、粮食直补、退耕还林、良种补贴等各项惠民惠农资金的管理、支付,负责辖区乡镇、行政村(居委会)、学校的经费申报、支付和监督管理,确保各项资金及时、足额、安全支付,有效实现了“管人、管收、管支、管物、管票”的统一管理。
二、改革运行机制,着眼创新管理解难题。管理中心采取委托代理服务的方式,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实现对乡镇、行政村、学校的财务工作全方位监管。一是为乡镇、行政村(居委会)、学校单独建账立册,进行会计核算,加强财务稽核。二是代理资金的日常管理,对委托单位的会计档案进行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三是代理乡镇、行政村(居委会)、学校的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的编制、审核,负责财务公开。规范了业务流程,确定了单位研究、财务负责人报签、经办人报账、报账员初审、中心稽核审查、中心会计复核六个程序,使各单位一切开支均处于民主监督之下,切实杜绝了资金使用方面的违法违纪行为。
三、规范管理方式,着眼科学管理提效率。“三财”管理中心实行制度化、精细化管理。一是大力推行“阳光财务”,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理,明确办事流程、审批程序、办事权限和办结时限。二是定期反馈财务公开资料和各类财务信息,使政府和委托单位对经费明细、使用情况等做到一目了然,自觉接受监督。三是制定了窗口服务制度、办事登记制度、岗位责任制、文明办公制度及考核制度,并印制办事须知,设立政务公开栏,确保管理中心的各项业务有章可循,规范运作。四加强网络信息技术应用,结合地方财务工作实际状况,积极开发软件,将财务决算报表、固定资产报表等常用模板格式导入行政事业财务专版软件,结束了红寺堡区教育系统、乡镇、村级账务手工记账的时代。同时,通过对中心财务人员进行财务软件、财务业务知识和财务职业道德等的系统培训,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红寺堡区“三财”管理中心通过整合资源,创新机制,规范了基层财务管理,强化了对各项惠民惠农资金的监管,实现了转变职能、提高效能、规范管理的综合成效。
一是推进了政府职能转变。通过职能调整,着力把财务管理这一乡镇、学校、行政村管理不规范的事情转移出去,强化了政府对乡财、村财及校财的管理服务职能,将政府对农村基层财务管理工作由被动管理转变为主动服务、由事后监督转变为事前预防,更新了政府管理服务理念,推进了服务型政府、法制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后,新体制从根本上解决避免了过去因点多面广、人员复杂导致的基层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有力得提升了政府的公信力。
二是优化了编制资源配置。“三财”管理中心现有财务工作人员12名,承担起原教育系统74所学校、4个乡镇、57个行政村共135名财务人员所承担的工作,盘活了机构编制资源,提高了编制资源使用效益,节约了行政成本,提升了行政效率,为破解新形势下事多人少的矛盾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提供了示范。
三是创新了财务运行机制。通过委托代理服务和推行政务公开,在政府与乡村、学校之间搭建一个公共管理服务平台,基层财务工作从目标管理转变为过程控制、动态跟踪,并逐步形成了服务、管理、监督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从机制上保障了基层财务管理法规制度的落实,弥补了基层财务管理工作中的盲点和薄弱环节,拓宽了财务监督的渠道,强化了财务监督力度,提高了政府面对面管理服务基层的能力。
四是强化了财政资金的监管。实行“三财”集中统一管理,规范了乡村、学校的财务基础工作和秩序,提高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基层单位收支活动,包括固定资产的验收、政府采购等与财务有关的工作都处于中心监控之下,将财务审批和支付“剥离”,有效防止了财务支出的随意性,杜绝了挤占挪用公款、专项资金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发生,增强了基层财政的风险防范能力。
红寺堡区“三财”管理运行模式,不仅探索了机构编制管理新的模式,提高了编制资源使用效益,节约了行政成本,提升了行政效率,而且改变了落后的管理方式,转变了干部群众的观念,增强了政府公信力,有效地减少了群众上访事件的发生,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为推动基层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重要的借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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