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着力强化执法服务举措 切实提高依法行政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
为加快推进依法治县工作进程,切实提高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贺兰县着力强化执法服务举措,全力打造服务型政府。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行综合执法。一是整合机构,创新机制,推行综合执法和相对集中处罚。整合县工商局、质检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市场监管、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监管综合执法权;成立贺兰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在城市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集中行使72项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二是强化乡镇执法权,组织国土局、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7家执法委托部门与常信乡、立岗镇2个试点乡镇签订《执法委托协议书》,委托部门深入乡镇,进行手把手的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促使乡镇执法人员全面掌握法律法规、执法职责、执法程序及文书制作,熟练开展执法活动。具体工作中,联合职能部门,对集贸市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农用物资等领域开展联合执法活动,有效填补农村执法空白,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三是开展行政执法培训,统一持证上岗。对全县32家行政执法部门309名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进行年度审验,其中行政执法证件审核通过300名,注销执法证件人员9名。开办贺兰县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班,组织全县269人参加培训考试,及时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四是强化保障,罚缴分离。将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实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杜绝出现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现象,今年全县罚缴分离收入3.4亿元。五是积极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有效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现象出现,及时将行政执法中查办的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最大限度杜绝行政执法人员失职渎职行为发生。今年以来,全县21家执法部门均已接通“宁夏党政网综合管理平台”,共录入案件526件。通过所录入案件的初步审查,发现涉嫌犯罪案件4件,已监督立案。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执法质量。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组织相关部门联合行动,针对农民工工资、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用工单位160余户涉及近9000人,食品生产经营(餐饮)单位345家,小饭桌25家,取缔无证食堂3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25份,发放食物中毒预警通告80余张。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组织26家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梳理处罚事项,编制处罚目录,细化处罚标准,并通过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示公开。三是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通过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建立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和行政审批流程图、行政处罚办案流程图、办案时限、文书归档流程等公示、公开制度,以及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并由各单位编制成册,指导具体工作。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机制,通过执法车辆张贴、电子屏滚动、发放宣传彩页、物品等形式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投诉案件实行“一把手”过问,专人负责,及时受理,快速予以查处。五是组织人大法工委、政协社法委、司法局、政法委、法制办,通过查阅案件、执法体验、群众测评等有效形式,对各单位依法行政工作开展联合检查指导,并由政府法制办对全县26家重点执法部门76本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
三、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努力促进依法行政。一是细化流程。细化各项执法操作流程,做到事实清楚,运用法律得当,确保程序公正、行为规范,避免因程序瑕疵引发行政纠纷。二是在县公安局等重点执法部门实行行政处罚立、查、审相对分离。坚持“合理分权、权责相应,相互制约”的原则,将行政处罚过程中的立案、调查取证和对证据资料的审核认定相对分离,分别由不同的机构(人员)完成,形成部门内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三是坚持重大行政执法事项集体讨论制度和执法过程全程记录及处罚信息公示制度。对社会影响大,涉案人员、金额多的行政执法事项,必须有执法部门召开会议讨论决定。执法过程中,通过完成执法案卷制作,充分利用执法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手段,对日常巡查、调查取证、案卷制作、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进行记录,并通过公告栏、电子屏、部门网站的形式及时向社会公示处罚信息。
为加快推进依法治县工作进程,切实提高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贺兰县着力强化执法服务举措,全力打造服务型政府。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行综合执法。一是整合机构,创新机制,推行综合执法和相对集中处罚。整合县工商局、质检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市场监管、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监管综合执法权;成立贺兰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在城市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集中行使72项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二是强化乡镇执法权,组织国土局、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7家执法委托部门与常信乡、立岗镇2个试点乡镇签订《执法委托协议书》,委托部门深入乡镇,进行手把手的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促使乡镇执法人员全面掌握法律法规、执法职责、执法程序及文书制作,熟练开展执法活动。具体工作中,联合职能部门,对集贸市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农用物资等领域开展联合执法活动,有效填补农村执法空白,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三是开展行政执法培训,统一持证上岗。对全县32家行政执法部门309名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进行年度审验,其中行政执法证件审核通过300名,注销执法证件人员9名。开办贺兰县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班,组织全县269人参加培训考试,及时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四是强化保障,罚缴分离。将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实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杜绝出现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现象,今年全县罚缴分离收入3.4亿元。五是积极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有效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现象出现,及时将行政执法中查办的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最大限度杜绝行政执法人员失职渎职行为发生。今年以来,全县21家执法部门均已接通“宁夏党政网综合管理平台”,共录入案件526件。通过所录入案件的初步审查,发现涉嫌犯罪案件4件,已监督立案。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执法质量。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组织相关部门联合行动,针对农民工工资、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用工单位160余户涉及近9000人,食品生产经营(餐饮)单位345家,小饭桌25家,取缔无证食堂3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25份,发放食物中毒预警通告80余张。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组织26家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梳理处罚事项,编制处罚目录,细化处罚标准,并通过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示公开。三是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通过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建立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和行政审批流程图、行政处罚办案流程图、办案时限、文书归档流程等公示、公开制度,以及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并由各单位编制成册,指导具体工作。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机制,通过执法车辆张贴、电子屏滚动、发放宣传彩页、物品等形式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投诉案件实行“一把手”过问,专人负责,及时受理,快速予以查处。五是组织人大法工委、政协社法委、司法局、政法委、法制办,通过查阅案件、执法体验、群众测评等有效形式,对各单位依法行政工作开展联合检查指导,并由政府法制办对全县26家重点执法部门76本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
三、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努力促进依法行政。一是细化流程。细化各项执法操作流程,做到事实清楚,运用法律得当,确保程序公正、行为规范,避免因程序瑕疵引发行政纠纷。二是在县公安局等重点执法部门实行行政处罚立、查、审相对分离。坚持“合理分权、权责相应,相互制约”的原则,将行政处罚过程中的立案、调查取证和对证据资料的审核认定相对分离,分别由不同的机构(人员)完成,形成部门内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三是坚持重大行政执法事项集体讨论制度和执法过程全程记录及处罚信息公示制度。对社会影响大,涉案人员、金额多的行政执法事项,必须有执法部门召开会议讨论决定。执法过程中,通过完成执法案卷制作,充分利用执法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手段,对日常巡查、调查取证、案卷制作、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进行记录,并通过公告栏、电子屏、部门网站的形式及时向社会公示处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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