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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扎实推进建立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工作
作者: Admin 文章来源: 宁夏机构编制网 更新时间: 2016-04-13

        根据自治区统一部署,中卫市按照“早谋划、稳起步、高标准、严要求”的工作思路,紧扣工作实际,在市直部门权力清单建设中,凸显出了“实、新、严、细”的特点。
        一是认真谋划准备,突出一个“实”字。全区“三个清单”动员大会后,中卫市立即行动,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试点方案、实施意见等,明确了权力清单建立的对象内容、程序步骤、推进计划、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及工作要求。同时,在参加自治区业务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外出考察学习,编印培训资料和工作指南,对市直部门承担具体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统一政策标准,规范工作流程,为高效开展权力清单工作夯实了基础。
        二是确定试点部门,突出一个“新”字。分别从政府工作部门、合并组建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及具有行政职权的群团组织中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市公安局、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残联五个部门,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试点工作。试点中,创新建立工作QQ群、开通咨询专线、召开部门联系会议,加强与各部门的常态化沟通。通过创新试点,探索方法步骤、把握工作难点、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为全面开展工作积累了经验。
        三是统一标准尺度,突出一个“严”字。为及时、高效审核各部门上报的行政职权事项,确定了“六个统一”和“五个不纳入”的工作要求。“六个统一”,即审核的体例、框架、表述、权力清单项目、内容、流程图的统一。“五个不纳入”,即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权力事项、没有实际内容的宏观管理事项、政府内部管理事项、部门内部管理事项、法律法规条款内容重复的不纳入,确保审核后的部门行政职项事项合法合规、切实可行。
        四是规范审核流程,突出一个“细”字。在审核步骤上,采取“三报三回”的工作步骤:即部门上报、编办查漏补缺审核反馈;部门再报、编办二审反馈;部门三报、编办三审并复核、正式征求县(区)、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的意见。在审核内容上,做好“五项”比对:即和法律法规比对,与法律法规中界定的权力名称、类型、依据、行使层级等进行认真细致的核对,确保每项权力事项于法有据;与自治区行政权力清单比对,确保梳理出的市级权力清单中属地行使事项全面准确,不缺项漏项;与其他市级行政权力事项比对,对于差异较大的部门,梳理差异事项并分析原因,并与部门逐项进行确认完善;与近年来中央、自治区取消下放的权力事项进行比对,确保清单取消承接到位;与《行政职权清单编制规范》比对,确保清单制式规范标准,力争审核工作质量和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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