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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作者: Admin 文章来源: 宁夏机构编制网 更新时间: 2016-05-26

        平罗县编办、政府法制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相关精神,按照县委、政府的安排,自2015年5月份开始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外出考察学习、参加自治区编办、法制办举办的培训班。结合本县实际,分别制定了《平罗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政府部门及乡镇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关于平罗县人民政府建立政府部门及乡镇权力运行责任清单实施方案》及其《编制指南》,举办了全县业务培训班。根据各地在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过程中出现的衔接问题,同步推进权责清单工作。2015年8月成立了平罗县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县编办牵头,法制办具体负责,抽调10名工作人员组成平罗县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权清办),分为4个审核组,分组负责,包干到人,同步编制全县政府部门及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做好指导和审核工作。在梳理职权时,采取“倒推”方法,依据“三定方案”,围绕各部门所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认真梳理行政权力,力求全面、准确。参照自治区编办印发的县级权力清单目录,对近千部法律法规规章及党纪法规的细心梳理,严格遵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通过“三报三审”,反复审核,并广泛征求各乡(镇)、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2016年3月15日又召开专家评审会,最终审定全县政府部门及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根据2015年以来自治区、市行政审批改革文件取消行政权力28项,承接自治区、市下发行政权力4项,确定全县共性行政权力10项,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3015项,乡(镇)行政权力事项75项,责任事项22062项、追责情形30560项、担责方式17106项,对应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和担责方式列出了近5万条法律法规党纪条款依据,做到了权力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担责方式于法有据、依法合规、权责一致。现已经县委2016年度第7次常委会议和县人民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已于2016年5月24日向社会公布,近期将在宁夏日报公告。平罗县编办已全面完成平罗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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