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及中央驻宁事业单位2013年度检验工作结束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治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开展了区直及中央驻宁事业单位2013年度检验工作。截止4月15日,年检工作已基本结束,510个事业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了年度检验,占已办理登记的事业单位总数的85%。同时,结合年检对38个事业单位进行了变更登记。
2013年度检验主要做好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进一步简化了年检环节,改进了年检方式,事业单位只在规定的时间通过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年度报告情况,不再提交纸质材料。二是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对已登记但失去法人资格的22个事业单位和逾期不参加年检的66个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进行失效公告,并敦促其办理相关登记。三是继续深化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
通过简化环节,优化流程和改进方式,大大方便了事业单位,有效提高了事业单位年度检验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治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开展了区直及中央驻宁事业单位2013年度检验工作。截止4月15日,年检工作已基本结束,510个事业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了年度检验,占已办理登记的事业单位总数的85%。同时,结合年检对38个事业单位进行了变更登记。
2013年度检验主要做好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进一步简化了年检环节,改进了年检方式,事业单位只在规定的时间通过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年度报告情况,不再提交纸质材料。二是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对已登记但失去法人资格的22个事业单位和逾期不参加年检的66个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进行失效公告,并敦促其办理相关登记。三是继续深化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
通过简化环节,优化流程和改进方式,大大方便了事业单位,有效提高了事业单位年度检验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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